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禪城 房姐避稅費 謊稱僅一套

  買房本是件高興事,可本地市民張先生卻為買房焦頭爛額,不僅差點被騙多交稅費,作為受害者,還反被告上法院。所幸在法院的主持下,張先生討回瞭公道。

  今年5月中旬,市民張先生在禪城湖景路一傢中介公司的推薦下,相中瞭禪城惠景街的一套二手房。業主錢女士和中介告知,這套房是業主名下唯一住房。因為首套房交易稅費不重,張先生答應由自己承擔全部交易稅費,雙方敲定房屋總價52萬多元。

  在中介的建議下,張先生支付瞭錢女士10000元定機車借貸問題~推薦車貸試算利率最低的銀行金,而房產證、土地證交由中介保管。同時,張先生和錢女士還簽訂瞭一份《房地產買賣合約》,其中規定,賣房稅費由張先生支付,兩方應最遲5月31日去房管部門辦理過戶。

  過戶在即,張先生催促錢女士向房管部門出具一份唯一住房聲明,以申請首套房計稅。一直拖到5月25日,錢女士發短信給中介,她不會出具唯一住房的書面材料。

  原來,錢女士已經於2012年在張槎購買瞭一處住宅,她名下實際擁有兩套房。見錢女士隱瞞瞭實際房產情況,氣憤的張先生拒絕過戶,而錢女士則扣下張先生的10000元定金。中介見雙方僵持不下,也不願意退錢女士房產證,三方鬧成一團麻。

  最終,為瞭討回房產證,錢女士將張先生和中介告上瞭法庭,不僅請求法院判令中介退還房產證、土地證;還認為張先生應該支付她違約金。

  在法院庭審中,中介公司吐露瞭實情,原來,錢女士有兩套房的事實中介早已知曉,雙方為瞭誘騙張先生承擔交易稅費,才向張先生隱瞞瞭實情。

  禪城區法院根據三方陳述的事實判斷認為,高雄民間信用貸款任何問題免費諮詢房屋買賣之時,錢女士、中介、張先生已經達成一致,將此房產按唯一住房交易,並向房管部門申報,其實此做法已經侵害國傢利益,屬無效約定。

  而張先生事先僅願意承擔唯一住房交易產生的稅費,之後因非唯一住房交易增加的稅費,與錢女士無法達成新的協議,因此該《房地產買賣合約》應解除。張先生並不違約,不需要支付錢女士違約金。最終,禪城區法院判令,中介公司將房產證、土地證返還給錢女士,錢女士也應該返還張先生定金10000元。

  實用提醒



  可簽合約避免業主"隱瞞身份"

  限購政策規定,有二套房業主,賣房交易須征收重稅,讓二套房業主的利潤大大縮減。在本案中,有業主為躲避稅費,竟然想出歪招將稅費轉嫁到買傢頭上。如何識破賣房者的"身份"也成瞭不少買房者關註的焦點。

  本地一傢大型二手房中介告訴記者,查詢業主是否出售的是名下唯一住房,最直接的方法是去五區房地產檔案館查詢業主房產證明,不過這種方法耗時耗力,一般不會嘗試。最近,該公司嘗試用一個新的方法解決此困擾:和業主簽一份"經濟服務合同",在這份合同裡,業主要如實告知是否出售的是唯一房產,同時還要告知是否有學位、物管費用等一切出售房屋的確切信息,如果該陳述有假,業主需要賠償房屋成交價的20%。該負責人表示,希望通過此份"經濟服務合同"對業主有約束。即便不形成約束力,一旦發生糾紛,至少也能成為買、賣雙方對簿公堂的重要依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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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://fs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3-11-22/09023745724.s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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